蒋律师,您好!
我父亲是过继给姑姑做儿子,然后这的养父留有房子。
在2002年经邻居介绍父亲将这个房子租了出去,每个季度在介绍人这里拿钱。
在2004年介绍人不在,父亲跟租户自己接触。并认识,在2004年年底,
父亲将房子转卖给他。但是这个事情母亲并不知道。
到现在父亲于2007年11月心脏病突发过世,之后清理东西的时候才知道这个事情。
但母亲去房产局查的时候,户头是爷爷的名字,因为爷爷过世后并不能把过户转给父亲。
但是却有房产继承权的公认书,
但是在母亲不知情的情况下,父亲跟租户到法院做了公证书。
并进行了转让公证。
请问这个合法吗?
我还能把这个房子拿回来吗?
打了您的电话,想问您咨询具体。